学校简介
北华大学是吉林省省属规模最大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于 1999 年 9 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吉林师范学院、吉林医学院、吉林林学院、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原四校前身分别为创办于 1906 年的吉林初级师范学堂、创办于 1928 年的吉林私立助产学校、创办于 1952 年的吉林省林业学校和创办于 1920 年的吉林省立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迷人的雾凇之都、中国魅力城市 —— 吉林省吉林市。
学校现有教职工 2130 人,其中高级职称 686 人;博士生导师 18 人,硕士生导师 527 人;共享 4 名两院院士,拥有美国国际木材科学院院士 1 人,获 “国家特支计划” 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层次)、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级人才称号 50 人次,省(资深)高级专家、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等省级人才称号百余人次。获评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1 个,“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 个,省级教学团队 13 个。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 8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8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23 个,涵盖 11 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 1 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 11 个;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1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6 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3 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 11 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等 37 个国家级与省级教学平台。
申请人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三年及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做出成绩,且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学业。
(四)第一外语为英语。
(五)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申请要求: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 号)文件精神,专业学位报考不受上述 “获得学士学位时间” 限制,在满足以上第(一)(三)(四)条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专业与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一致。
报名方式
全年均可报名,统一时间审核,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步骤一
申请人需发送以下文件,至指定邮箱BHDXTDXL@163.COM完成报名工作。
所需材料(PDF 版)如下:
1.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 本科毕业证书;
3. 半年有效期内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获得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
4. 学士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查询获得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认证报告》;
6.《北华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 1);
7.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学位的申请人还需出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 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或成果证书等。
注:“学信网” 上查不到学历信息的申请人须申请获得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 上查不到学位证书信息的申请人须申请获得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步骤二
“步骤一”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完成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 注册,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完成以上两次网上申请并成功缴纳学费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漏报任何一步,均为无效报名。
步骤三
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携带 “步骤一” 中材料原件,到学校或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信息及图像采集,并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学科及统一考试科目
| 一级学科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全国统一考试 - 学科综合 | 全国统一考试 - 外国语 | 授予门类 |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305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政治学 / 哲学 | 英语 | 法学 |
| 教育学 | 0401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教育学 | 英语 | 教育学 |
| 中国语言文学 | 0501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中国语言文学 | 英语 | 文学 |
| 外国语言文学 | 0502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无 | 英语 | 文学 |
| 世界史 | 060300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历史学 | 英语 | 历史学 |
| 数学 | 0701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无 | 英语 | 理学 |
| 物理学 | 070200 | 凝聚态物理 | 无 | 英语 | 理学 |
| 化学 | 070300 | 物理化学 | 无 | 英语 | 理学 |
| 机械工程 | 080200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机械工程 | 英语 | 工学 |
| 电气工程 | 0808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电气工程 | 英语 | 工学 |
| 林业工程 | 0829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无 | 英语 | 工学 |
| 林学 | 0907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无 | 英语 | 农学 |
| 药学 | 1007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无 | 英语 | 医学 |
| 工商管理学 | 120200 | 按其下设二级学科招生 | 工商管理学 | 英语 | 管理学 |
| 基础医学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无 | 英语 | 医学 |
| 基础医学 | 100102 | 免疫学 | 无 | 英语 | 医学 |
| 基础医学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无 | 英语 | 医学 |
| 基础医学 | 100104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无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学硕) | 100201 | 内科学 | 临床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学硕) | 100204 | 神经病学 | 临床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学硕) | 1002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临床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学硕)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临床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学硕) | 100210 | 外科学 | 临床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01 | 内科学 | 内科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04 | 神经病学 | 神经病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09 | 全科医学 | 全科医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11 | 外科学 | 外科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15 | 妇产科学 | 妇产科学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19 | 临床病理 | 临床病理 | 英语 | 医学 |
| 临床医学(专硕)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英语 | 医学 |
备注:
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 “无” 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当年学位办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学制
弹性学制2-6年
学习流程及学位申请
(一)第一阶段 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
1. 学位课程学习
对通过资格审核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线上、线下授课相结合,具体授课方式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在四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不合格课程随下一级学生重修,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北华大学研究生院认定的成绩单并颁发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入学后,申请人须在四年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英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报考工作在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上完成。
3. 第一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四年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和全部课程考核。以上均须合格后才能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学习。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在第一阶段学习年限内,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视为通过临床能力考核,方可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如第一阶段学业未完成,导致无法完成学业,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 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 申请人须达到 “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要求并缴纳第二阶段学费及论文指导费,方可向学校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2. 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 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归档保存,以备检查评估。
4.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5.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完成必修环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北华大学硕士学位。
6. 第二阶段学习年限
申请人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后,须在两年内完成科研能力培养和学位申请工作。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环节或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无法坚持完成第二阶段学业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第二阶段学费不予退还。
(三)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
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 申请人提交伪造的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资料;
2. 申请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标准学费
依据(吉政办发【2006】31 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学费。
1. 课程学习阶段:每生每年 8000 元,按年收取,根据不同学习内容只收 2 年学费。
2. 申请学位阶段:申请硕士学位每生 5000 元。
3. 学费缴纳方式:由本人在北华大学财务缴费平台上完成缴费(见附件 2)。
其他说明
1. 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所修课程参照申请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课程考试。
2.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 “统一考试”),成绩单由考试部门直接提供。
3. 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提交申请后办理相关手续。
5.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政策变动,均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