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 1958 年,建校 60 余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山西省 “双一流” 学科建设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 “1331 工程” 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目前正朝着全面建成特色鲜明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目标昂首迈进。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研究生 3830 人。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基本形成 “高峰学科引领、高原学科凸起、高地学科提升” 的 “三高” 学科体系。现有 5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 个博士后流动站,23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 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5 个省级重点学科,23 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 个省重点实验室,2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 个山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获批 40 个 “1331 工程” 项目。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构建更高水平师资体系。现有教职工 1880 人,其中专任教师 1366 人。拥有长江学者 1 人,国家杰青 2 人,“万人计划” 领军人才 2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5 人。柔性引进特聘教授 26 人,其中两院院士 4 人,长江学者 4 人,国家杰青 9 人。
面向未来,山西师范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方位推进特色鲜明的综合性一流师范大学建设,努力为教育强国、人才强国战略蓄势赋能、贡献力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 “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专业
| 院系所 | 专业代码 | 专业 | 研究方向 | 授予学位 | 全国统考学科综合考试科目 | 全国统考外国语考试语种 |
|---|---|---|---|---|---|---|
| 心理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 |
| 心理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学前教育学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 |
| 心理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教育学 | 心理学 | 英语 |
| 心理学院 | 040200 | 心理学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学 | 心理学 | 英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思想政治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语文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数学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英语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音乐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 教育科学学院 | 040102 | 课程与教学论 | 舞蹈学科教学论 | 教育学 | 教育学 | 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 通过我校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核。
2. 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 “国考”)。
3. 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在半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
4.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自通过全部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须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课程学习及考核
01 现场确认
参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硕研究生培养方案。
02 学习方式
本校采取线上学习的形式。
03 授课计划
分为两个学习阶段,即课程学习和研学阶段,两个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课程考核。
04 考核方式
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考核成绩≥60 分为合格。
05 授予证书
修完所申请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山西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05 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01 线上报名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 “课程水平认定” 考试的学员,须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一寸蓝底照片、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提交审核报名。
02 现场确认
学校会定期举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初次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来校前务必完成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注册),包括资格审查和指纹采集等工作。资格审查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一式三份;
②《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两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复印);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复印);
⑤近期正面免冠 1 寸蓝底照片 2 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